(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867,1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677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9.3972%,反对0.6004%,弃权0.002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