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其中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