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998%,反对和弃权占比分别为0.0867%和0.0135%。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