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网络投票同步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91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78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99.9233%,反对占0.0522%,弃权占0.0245%。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