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611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08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