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就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集,于2026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5925%,反对占0.3884%,弃权占0.0191%。中小投资者股东中同意占72.7057%,反对占26.0208%。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