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9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