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及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3.92 (2)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B.3.5条守则条文)
富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70)宣布,李華女士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成員,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李華女士現年50歲,擁有山東法律學校經濟法律事務專業文憑及山東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自2008年8月起為山東法雅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專注於企業法律顧問、企業管治及合規、商業合約等領域。其任期至2027年9月9日,年薪袍金48,000港元,按月支付,並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李華女士已確認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要求,與公司無關連關係,且於過去三年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本次委任後,董事會及提名委員會均實現由不同性別成員組成,公司已重新符合上市規則第13.92(2)條及企業管治守則第B.3.5條的規定。
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刊發補充通函及股東週年大會補充通告,載列建議重選李華女士為董事的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