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優地機器人(無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2026年8月7日批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該細則旨在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完善治理結構。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須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經提名委員會選舉並由董事會批准。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評估董事會規模與構成、制定企業管治政策、研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選任標準、遴選候選人、審查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推動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制定繼任計劃,並就董事委任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需向董事會提交提案,並由公司相關部門予以配合。本細則自公司H股於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