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龚燕南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公告披露日,龚燕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无应履行未履行承诺事项。公司对其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将尽快完成补选及信息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