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广发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包括:根据《公司章程》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并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对相关条款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广发证券于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制度全文。东方证券作为广发证券多只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就上述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认为此次制度修订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将持续关注可能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