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临时股东会适用的委托代理人表格)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10时在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幢5楼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审议一项特别决议案:批准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人民币8,793万元记入公司“其他资本公积-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下,该部分资本公积仅由出资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公司股本结构不变。同时授权公司任一执行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决议自股东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若公司自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进一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总额最高达人民币15,078万元,含本次),亦计入该股东专享的资本公积,并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H股及内资股股东须于会议举行前24小时将委托代理人表格及相关公证文件送达指定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