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至9月7日在内部OA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任职情况进行了核查,确认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包括核心骨干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不包括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