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20260907)
广东融商诚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进行委托理财、收购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项议案,其中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