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张红安作为董事、总经理,对公司战略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本次激励计划设30个月归属期并配套2026-2030年业绩考核指标,与其前期激励形成互补。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