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涉及根据一般授权发行代价股份)的须予披露交易)
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21)于2026年9月3日与卖方A(方硕)、卖方B(章孝云)、卖方C(朱祖存)及目标公司安徽沸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协议,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277.5万元,将以发行14,894,883股代价股份方式分三批支付,发行价为每股1.00港元,较公告日前市价溢价约71.82%至78.51%。代价股份占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6.50%,扩大后股本约6.10%。收购事项须待董事会及股东批准(如需要)、尽职调查结果获买方认可、联交所批准代价股份上市等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卖方承诺目标公司在截至2027年及2028年9月30日止年度的主营业务除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若实际利润低于业绩保证70%,公司有权调整代价股份数量或终止交易并要求卖方回售股权。目标公司主要从事中国废油收集、处理及贸易业务,本次收购旨在拓展集团环保业务,产生协同效应。本次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