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任免条件、履职保障及责任追究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制度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包括工作经验、合规要求等,并强调其应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保障,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向监管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