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适用情形、内部审核程序及相关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管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披露后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商业秘密,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或暂缓披露。制度规定了申请流程、登记内容、及时披露触发条件,并要求在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