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报告之澄清公告)
兹提述中国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刊发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本公司谨此澄清,中期报告第42页存在一处无意文书错误。原披露内容中关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还有人民币8.87亿元尚未偿还”的表述应予修订,修订部分已以下划线标示。除上述修订外,中期报告中的所有其他资料保持不变。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共同确认,包括三名执行董事滕永军先生、吴玲绫女士、郑莹莹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铭政先生、李建伟先生及许祐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