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及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100.00%股权。公司已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备考审阅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资产评估机构。此外,公司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提供材料制作服务。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