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各100%股权的资产评估事宜发表说明。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认为其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评估报告遵循了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