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终止收购目标公司12%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的补充公告)
兹提述创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及2026年8月24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收购目标公司12%股权的事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买方须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前支付第一期代价,该付款为完成收购的先决条件。自协议签订后,董事会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评估,发现其废油及油脂加工成本较高、主要股东未能就南宁项目生产升级计划达成共识、国际市场变化导致产品销售停滞及存货增加,以及主要股东未如期提供财务支持。鉴于上述情况,订约各方经协商后于2026年8月24日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并签署终止协议,确认各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需支付罚款或赔偿。由于代价尚未支付且收购未完成,本集团未确认对目标公司的投资。董事会认为终止事项公平合理,不会对本集团的业务营运、财务状况或财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