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的情况进行核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同时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北京第二分公司提供材料制作等服务。上述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