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同意该激励计划,并将按规定公示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