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明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出席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8%,网络投票无人参与。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