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2026-202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试点指导意见》及《监管指引第1号》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自行管理模式,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存续期为36个月,参与对象包括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等。律师事务所对回避表决安排、融资参与方式、一致行动关系认定及信息披露安排发表了合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