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原二级控股子公司海南弘天时任负责人王安祥擅自以海南弘天名义,将合计4.66亿元的三张定期存单违规对外提供质押担保,导致资金被全额划扣,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2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1.7亿元案件已执行终结,收回1.03亿元;1.46亿元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合同无效,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未回款;1.5亿元案件被驳回起诉,已提起再审申请。因违规担保问题尚未解决,公司股票仍不具备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