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就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等议案。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9313%,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会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