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31日作出决定,受理债权人西安曲江金控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司债权人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按照《债权申报指引》通过‘e破通’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在形式审查通过后邮寄纸质材料。预重整期间公司正常经营,因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债权无需申报。若法院后续裁定受理重整,预重整阶段的申报视为有效,无需重复申报。公司股票已因2025年末净资产为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