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明乳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买卖有价证券。公司须设立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对外转让募投项目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