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创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独立意见)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发表了独立意见。针对预付款项大幅增长、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营销中心未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等问题,独立董事表示因履职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且公司已于2026年确认营销中心及数智科技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无法对2025年内控有效性作出判断,相关事项需以证监会调查结果为准。对于货币资金、客户供应商交易、背光源业务及往来款等问题,独立董事认为交易具备商业实质,未发现资金回流关联方情形,但最终结论仍以证监会调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