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8月))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经董事会批准。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召开方式等内容,并强调董事会未采纳其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