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核电《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稿))
为规范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包括公司经营、财务、重大投资、重大诉讼、董事高管变动等尚未公开的信息。规定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证券及资本运营部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档案管理和报备工作。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依法披露前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制度还明确了对关联方、外部机构及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