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创国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开创国际海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的管理。制度明确离职生效条件、过渡期履职要求、信息披露义务及离职后的责任延续,规定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完成工作交接,配合后续核查,并承担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同时明确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期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