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高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