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顺石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的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委员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