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时,相关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项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公司变更及其他应披露事项。报告义务人涵盖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及控股股东等。制度规定了报告程序、保密要求及未履行义务的责任追究机制,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