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实行回避制度。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