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后,除上述调整外,其余部分仍执行原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