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相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