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临时提案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事项说明的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股东马志飞与马越飞联合提交的临时提案,提议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中增加审议《关于制定〈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中长期规划(2026-2028年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会议,认为提案股东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应由证券公司以自身名义行使权利,且其普通账户持股比例不足1%,不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因此决定不予提交股东会审议。律师事务所已就该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