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申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申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限售期已于2026年7月26日届满。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治理结构规范,激励对象未发生违规行为。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均已达标,包括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归母净利润增长率、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增长及安全生产情况。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也已满足解除限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