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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景新能(01783.HK):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容摘要

(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

晋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3)于2026年8月28日采纳《战略委员会职权范围》,成立战略委员会。该公司前称为金仑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决议设立,成员不少于三名,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成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任命,任期由董事会决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至少提前三天送达全体成员。董事会授权战略委员会调查职权范围内事项,可向员工索取资料,并可聘请独立专业顾问,费用由公司承担。战略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和建议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业务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营运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监督战略实施情况,并审查相关执行进展。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汇报决策及建议,并负责审批有关战略委员会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年报、中期报告及网站披露资料。委员会须每年审阅本职权范围,并可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职权范围以英文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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