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曙光股份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臧志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臧志斌先生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规定,且未发现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