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新增业务适用,无需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