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部分被告涉及与飞利浦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1710处于陪审团裁决阶段,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针对935号专利,陪审团裁定公司产品未构成侵权;针对271号专利,陪审团裁定公司产品构成侵权,基础损害赔偿金额为3,009,749美元(约合人民币2,043万元)。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受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