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次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任职条件、会议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