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任职资格及职责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并遵守保密义务。公司应设立证券事务部门,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出现违规或不能履职情形时,应及时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