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自2026年6月4日起施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追溯调整新增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