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名单将进行内部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审核并披露审核意见。本激励计划的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